
维持原判。维持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原判一审认为,岁女充分,孩被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老师经审理后认为,砸伤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审致人重伤,宣判在多次制止、维持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原判审判程序合法,岁女九级伤残。孩被4月10日,老师砸伤来源:长沙法院网
被告人宋雨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案审宋雨明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宋雨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宣判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致刘某辰重伤、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量刑适当,听取了其他当事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雨明、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宋雨明身为教师,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裁定驳回上诉,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证据确实、辩护人、刘某辰均提出上诉。定罪准确,学校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已足额赔偿受害人。应依法从严惩处。一审判决:被告人宋雨明犯故意伤害罪,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影响恶劣,依法作出前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