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副书不得减刑、记副2008年至2020年,刘国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52亿余元,获取财政资金和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副主席刘国强受贿一案,
今天(11月8日),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终身监禁,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国强死刑,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认罪悔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上缴国库,终身监禁,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被告人刘国强利用担任辽宁省副省长、
假释。假释;对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项目审批、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具有法定、论罪应当判处死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对其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