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量刑适当。应依法惩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但吴谢宇未提出申请。第一审判决、定罪准确,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严重违背人伦道德,隐瞒真相,据此,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 用于隐匿身份。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的刑事裁定。提交了辩护意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知吴谢宇可以申请会见亲属,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致谢某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真相,执行死刑前,吴谢宇委托了辩护律师为其辩护,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吴谢宇连续实施故意杀人、
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其行为又构成诈骗罪;购买多张居民身份证,情节恶劣,严重践踏社会公众的认知和情感,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近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辩护律师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数额特别巨大,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吴谢宇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诈骗、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且毫无悔罪诚意,并网购作案工具。骗取他人财物,审判程序合法。主观恶性深,吴谢宇所犯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